高雄野草莓之聲~~001
高雄的野草莓學運現場進入第三天,參與現場靜坐的學生人數不多,可能跟宣傳不足,及本週適逢各大學期中考有關。但圍觀的觀心群眾依然很多,物資也陸續湧來,這雖不是我們的重點,但仍舊感受到高雄民眾的熱心,讓我們有繼續支持下去的力量。
因為,這讓我們知道,我們雖然人數不多,但我們並不孤單!
因為,這讓我們知道,我們雖然年輕,但我們肩負的不只我們自己,還有這個社會的期待,以及台灣的未來!
因為,這讓我們知道,台灣除了藍色綠色之外,還有許多人跟我們一樣,心中對台灣這塊生我育我的土地,懷抱著單純而崇高的理想!
我們的訴求很簡單,請政府修改集會遊行法,還給人民應有的言論自由!
這不僅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,也是不可抹殺的天賦人權。但現行的集會遊行法,卻讓政府有了限制與檢察人民言論自由的空間,這不該是一個號稱自由民主法治國家該有的常態(如果台灣還是的話)。民國87年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5號解釋,宣告當時的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違憲,之後立法院並在民國91年修法。但修正後的集遊法,仍保留了集會遊行須事前聲請的制度,也許是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,大法官對於台灣人民的民主素養還有所疑慮,所以不敢貿然要求集會遊行改採報備制。但十年過後,台灣歷經政黨輪替,社會環境風氣與十年前有顯著不同,集會遊行法是否還要維持許可制,而不改採報備制?誠有相當值得討論的空間。
伏爾泰:「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個字,但是我願意誓死保衛你說話的權利!」
言論自由本是天賦人權,我們有表達自我意見的權利,當然就也絕對能包容社會大眾,有向我們表達他們的不同意見的權利。野草莓學運,在台灣各地遍地開花,學生們自動站出來向政府表達我們的意見。不能否認在這之中隱約含有上個世代野百合的縮影,也含有這個社會對於七年級的我們,戲稱「草莓族」的反動。但,這是我們學生自動自發的實行我們的權利,捍衛我們所堅持的價值與真理。請不要戴上有色眼鏡看待我們,也請不要質疑我們的動機,我們想表達的東西就是這麼單純。
在台灣這塊土地上,除了藍綠對峙、統獨之爭的意識形態之外,還有許多東西值得我們去珍惜與重視,這也是我們想保護與追求的東西。
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研究所碩士研究生 李維哲
fwabkup@gmail.com
http://fwa0517.blogspot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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